原标题:人大新闻发布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组成)
导读:
如何区分社情民意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1.方式不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是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重在满足...
如何区分社情民意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1.方式不同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是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重在满足公民的知情权。
2.发布主体不同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公民自下而上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是决策机关发布决策内容、决策信息。
3.时机不同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发生在决策内容还未形成之时。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发生在决策已经形成,是在实施之前的最后环节。
4.效果不同
社情民意反应制度主要强调的是征求意见的过程,是采集民意,集中民智,为了形成决策;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强调的是决策结果的公布,在决策实施前的再一次征询意见,以减少决策的疏漏及与瑕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年龄、国籍、行为能力、代表名额限制以及能否被罢免、撤销代表资格等依法进行审查。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办理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工作。常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厅,处理常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常务委员会设立信访机构,负责接待和处理来自各方面的信访事项。常务委员会设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常务委员会的主要活动和立法工作情况,及时报道常务委员会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常务委员会设立网站,通过网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介绍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联系,接受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常务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服务。常务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咨询意见。这些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使得常务委员会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这是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这是公民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2、方式不同: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自下而上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社会公示制度是自上而下发布草案或征集意见。
3、时间不同: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更多是在决策之前;“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更多是在决策之后。
4、作用不同:
社情民意反应制度主要强调的是征求意见的过程,是为了形成决策;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强调的是决策结果的公布,便于人民监督。
扩展资料: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是由上向下,由政府向社会民众公示重在事项,征询群众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一般是公布一个决策成文(或草案),然后针对性地征求意见,主要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有利于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实现。采用事先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等方式,在新闻媒体、相关会议、文件通报、单位政务公开栏和有关行政村、基层站所公告栏上进行。公民在了解政策的有关规定后,才会就此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则是由下而上,是把社会层面的民意民情,汇总反映到政府层面。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般是在决策成文前的民意反映。“社情民意”,说到底就是要注重反映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广大群众“急、难、愁”,是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