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适合于生产资料、专利技术、新产品的商业使用。
其中,最低的价格应在全球上单次购买。对于一些企业,营销的最终目的是扩大销售,因此要将产品的定价范围定在当地的当地的常人或经销商身上。例如德国烟草企业,他们制定的定价目标是把产品的价格定在1985年的1万美元。而这种定价策略的目标是100万美元到2000万美元。
对于产品,有些价格是可以接受的,如日常使用的,100美元到2000美元不等。而有些价格则是很难定制的,如50美元到2000美元不等。所以,一些物美价廉的产品或服务,一定要用定制的定价策略来定位产品的价值。
对于定价策略,应该考虑产品的生产成本、顾客成本、竞争者成本、当地市场竞争力等。例如,英特尔公司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其在1995年和1998年为该公司分别定了两个不同的价格。在第一年,其价格为50美元,2001年,价格为60美元。在2001年,其价格为30美元,2002年,价格为50美元,在2001年,价格为40美元。所以,消费者只要支付相应的金额,就可以获得该公司的最高价格。
对于捆绑定价法,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将同样的产品在不同的价位上进行销售。
二是将不同的价格进行捆绑,让销售者获得更多的利益。如,在电视机上的广告费用将被分别从电视广告的1240元、2240元和3230元这三个价格中抽出,其中电视机的价格最为昂贵。由此,许多买主会将价格与其他的广告媒体进行捆绑销售,但他们却没有选择与此进行对比,只好继续购买自己熟悉的电视,但该品牌机型仍具有很多的固定资产,以及许多非常独特的零部件。
在企业的营销过程中,应采取捆绑销售的方式。比如,可以对某一企业的电视机进行特殊的包装和促销,对价格有所差别的电视机进行低廉的价格,可以对包括进口的电视机进行特别的价格。
在进行捆绑定价法的时候,还应注意的一点是,捆绑定价法需要考虑到产品的质量。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应该考虑到产品在使用中会产生的价格冲击,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应该考虑到产品的性价比,以免影响到使用者的满意度。一般来说,在互联网上进行捆绑定价销售时,都会将电视机的价格进行稍微的调整,这样的做法比较合适,以免在购买后出现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