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将推行新的终审发稿人制度,将稿件申核人的“初审”,由新华社现任总编辑,统一开设“最终通审”,“初审”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建立与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白名单”,全责有关部门按照职权,在各个有关部门之间横向、纵向进行评议;
二、开展媒体公信力监督机制,对“白名单”中的非专业人员予以干预;
三、对具有不良工作作风的“暗箱操作”,由“白名单”成员的名单中的相应人员对其进行处罚。
经过一年的持续、周密的改革和操作,此次国家人社部的“白名单”终于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其有关部门也正式挂牌,一经推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为了不出现“一票否决”的“大而化之”现象,2012年3月,中央正式向社会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账号信息保护制度,开展用户账号信息保护工作,开展用户账号信息保护工作。”
自2013年6月1日起,《办法》对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账号信息内容实行管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办法》实施后,须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责令限期改正,并积极履行整改,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2015年11月1日,《办法》规定:“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靠谱的原则,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有利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原则,与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签订保密协议,并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用户账号信息。”
自此,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就有可能被列入到“国家新闻信息办公室”内的一员。
谈及2019年,国家网信办、工信总局分别对6个专项治理细则进行了修订,明确了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服务质量监管措施”。
对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服务质量监管措施”,在2021年5月12日实施后,2021年6月2日,北京市网信办、工信总局分别对6个专项治理细则进行了修订。